作者: 半岛官方下载入口 来源: 日期:2024-07-05 00:22
昨日,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,7月1日起,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将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明日起,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
昨日,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,7月1日起,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将实行市场调节价。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,将不再需要到物价部门办理《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》和价格备案手续。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和省物价局、省卫生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价医〔2014〕82号文件精神,从7月1日起,我市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均实行市场调节价。近日,市物价局、市卫生局、市人社局对所有在市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公立医疗机构下发了文件。
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后,相关医疗机构将依据自身特点,提供特色医疗服务,满足群众多元化、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,将对促进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、提升卫生医疗服务水平、方便广大病患就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物价部门明确要求,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,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公平、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制定价格,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。
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后,就医费用会不会增加?对此,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,并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,一旦存在违价行为,物价部门将立即进行查处。
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受城镇医疗保险、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制约,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太高,保险机构将不予报销。患者在就医前必须了解医疗收费情况,并自主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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