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半岛官方下载入口 来源: 日期:2024-05-29 00:22
6月11日,通过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调解,被执行人石某齐终于将阻碍邻里出行的围墙拆除,并与申请执行人石某庆握手言和。
保靖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村民排除妨害纠纷案
6月11日,通过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调解,被执行人石某齐终于将阻碍邻里出行的围墙拆除,并与申请执行人石某庆握手言和。一起困扰双方达五年之久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。
据了解,石某庆与石某齐均系保靖县水田河镇金落河村村民,两家房屋相邻。2011年以来,双方多次为房屋之间的水沟及通道管理权属发生争议。
后来,石某齐在石某庆全家行走多年的通道上修建了一堵围墙,导致石某庆全家出行困难。几年来,双方历经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程序,村、镇及县政府多次调解未果。
2014年8月,石某庆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石某齐起诉至保靖法院,法院审理认为,石某齐的行为对原告家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妨碍,应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自行拆除修建在两家房屋之间的围墙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被告石某齐上诉至州中级法院,依然维持一审法院原判。判决生效后,石某齐在法定期限内拒绝拆除围墙。
2015年5月,石某庆向保靖县法院提出依法强制执行申请。
执行局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,金落河村是典型的苗族聚居地,两位当事人性格均较耿直、执拗。依法强制拆除并将案件予以结案并不难,但若不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,即使拆除了看得见的围墙,也拆除不了当事人心里的“围墙”,今后极有可能因为邻居失和而造成更严重的事件。
为了妥善化解纠纷,切实做到案结事了,执行法官们先后五次“背靠背”、“面对面”的为双方当事人析理说法,做好执行调解工作。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拆除了阻碍通行的围墙,案件圆满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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